九州(中国)官方所属国有全资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车辆检测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金通检测公司建造5条环保检测线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有供货能力的厂家参加投标。
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重柴一条、轻汽四条(含办证大厅设备)。
二、采购内容
环保尾气排放检测设备重柴底盘测功机1台、不透光度计1台、转速适配器1台、环境测量模块1台、冷却风机1台、司机助手仪1台及工位控制柜;轻汽底盘测功机4台、排气分析仪4台、气体流量计和集气系统4套、冷却风机4台、司机助手仪4台、办证大厅设备及软件所组成。(具体见设备清单)
三、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依法经工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商直接授予的委托资质证书,具有合同产品经营许可证书及产品经销承诺证书。
3、2014年销售额在1千万元以上的企业(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供货和安装能力,供货设备质保期需在36个月以上(含),
近2年来无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本合同所需的专业的技术队伍,项目经理及具有专业维修技术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具有足够的经济及技术能力保证按照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产品维护服务能力。
7、投标人必须是从事机动车检测线设备(有检测线计算机控制系统联网证明)或从事检测线计算机控制系统的企业10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5日16:30时止。
2、联系地点: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标办
3、联系电话:0571—85374695、85375211.
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厂家或经销商需提供由厂家出具的委托代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杭州金通检测公司招标办审定后返还)。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标办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不需要提供);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元)。投标人人应于2015年9月29日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0409900177016
保证金的退还严格按国家《招投标法》执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6:30时止。
2、送达地点:杭州市香积寺路白石巷1号,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标办。
3、联系电话:0571—85374695、85375211.联系人:钱女士、王先生。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它事项
1、投标书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含商务标报价)一份,副本(不含商务标报价)叁份。密封后按规定时间送达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招标办。
2、投标检测设备必须符合车辆检测行业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正式鉴定。
3、投标单位报名后,具备条件的可向招标人索取一份招标文件资料。
4、为满足机动车检测设备设备采购的相关要求,结合厂商的服务优惠措施,以技术分加商务分综合得分的第一名为中标人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明事项可来函、来电联系。
联系电话:0571-85374695、85375211。
联 系 人: 钱女士、王先生。
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