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XGJ20170301—JC
2、项目名称:140辆万向纯电动客车融资租赁(回租)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1)租赁物为万向纯电动空调客车140辆;
(2)融资金额为不超过设备本金人民币8400万元;
(3)融资租赁期限3年;
(4)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但整个租赁期内基于标的物所产生的所有政府补贴及优惠政策均归属本公司。
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本公司按名义货价1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本公司。
(6)本项目将通过评审产生2家中标候选人,经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2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1.3具有符合融资租赁业务要求具备的条件,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相适应经营范围;有良好的业绩和资金实力、售后服务,确保融资资金能落实到位;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稳健,资信优良,业绩良好,资金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1.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如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认定资料无效,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视作无效标。
6、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17年4月1日9时至2017年4月12日至16时(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市心南路415号。
7、报名时必须携带资料:
(1)投标人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批准设立机关文件)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料。
(2)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以上资料需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21日11时30分止。
地点: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市心南路415号)。
9、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0、投标保证金:
2017年4月21日11时3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开 户 名: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账 号:3301040160005992386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6号钱龙大厦1楼
联系人:周 晟,联系电话:88970656。
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应编入投标文件正本,否则评标小组可认定其投标无效。须递交资料: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及编号,如未按要求列明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或名称、编号出现错误,导致无法判断缴纳项目的,本公司将认定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结束后与未中标单位一起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3723231
传 真:0571-83723231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