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1.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零星户外灯箱等画面制作安装服务
1.3招标范围:
标的:杭州市未出让的公共自行车亭(棚)户外灯箱(含大牌灯箱150cm×350cm、亭背灯箱143cm×193cm、圆弧灯箱177cm×148cm等)与部分公共自行车车身媒体(约0.35㎡)等画面。
※以上所有标的不包含招标方经营权已出让第三方的广告媒体,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1.4项目期限:壹年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户外灯箱等画面设计制作资质和能力的企业,非本市企业在本市有注册及相同资质的分支机构;
2.2 投标公司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投标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4 投标公司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投标公司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前,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4投标事项: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符合上述资格且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后归还)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于2017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6时之前至复兴路106号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管理部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200元/份,节假日无人)。电话:0571-86010635 ,联系人:杜先生。逾期将不再受理。
4.2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下午14时之前送至杭州上城区复兴路106号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企业发展管理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提供雾面无网内光刀刮布和公共自行车车贴样品的恕不接受。
4.3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可与联系人咨询。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