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决定对公司2021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HXGJ20201204—ZB
二、招标内容
2021年度萧山公交招标代理服务(具体项目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3)具有承接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和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楼409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现场接收标书,逾期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5楼503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报名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3、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4、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3723231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