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委托,就下沙公交公司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标段六:食堂用品)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SZB-2020-078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标的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标段六 | 食堂用品 | 一批 | 全年需求量约 10 万元 | 见具体参数要求 | 结算方式:以双方每月实际送货签名确认单进行费用结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纳税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6、无违法违纪和可能影响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4时00分(开标现场接收标书,逾期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
账 号:95160154800000653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3、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4、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招标人: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宇路179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8784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章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81527
传真:0571-85186720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2月31日